約定抵押物抵押合同
約定抵押物抵押合同篇1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年 月 日乙方與甲方即借款人陸堯芳(下稱“借款人”)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 元。為保障乙方向甲方發(fā)放的全部借款債權的實現(xiàn),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jù)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chǎn)作抵押,該房產(chǎn)即常熟市明日星城什錦園21幢301室,該房產(chǎn)產(chǎn)權人為甲方。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財產(chǎn)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chǎn)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四)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于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fā)生后30天內(nèi)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呢敭a(chǎn)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內(nèi)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
(1)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2)甲方同意提前歸還借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 ):
(1)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2)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七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的訴訟;
(二)抵押的權利發(fā)生爭議;
(三)住所、電話發(fā)生變更。
第八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如發(fā)生依據(jù)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與乙方協(xié)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一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交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約定抵押物抵押合同篇2
抵押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乙方與債務人 于 年 月 日簽訂了 合同(合同編號: ),為保證乙方實現(xiàn)在上述合同中的債權,甲方自愿為債務人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抵押協(xié)議,共同遵守:
1. 被擔保主債權概況
1.1 主債權種類:
1.2 主債權數(shù)額:
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2.1. 債務人名稱:
2.2.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 抵押物概況
3.1 抵押物名稱:
3.2 抵押物數(shù)量:
3.3 抵押物質量:
3.4 抵押物狀況:
3.5 抵押物所在地:
3.6 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權屬:
3.7 抵押物的估值:
4. 抵押擔保的范圍
4.1 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含拍賣費、訴訟費、乙方律師費等)等全部債務和費用。
4.2 甲方保證,發(fā)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時,與主合同債務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5. 抵押登記
5.1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應當進行登記,登記部門為 。(可形成附件:清單)
5.2 抵押登記由甲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辦理完畢抵押手續(xù),并立即將有關憑證交付乙方。
6. 抵押權實現(xiàn)
6.1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shù)?,甲、乙雙方應首先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6.2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第一順序: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順序: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
第三順序:主債權的利息;
第四順序:主債權。
7. 抵押物保險
7.1 甲方必須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財產(chǎn)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7.2 抵押期間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甲方應于事故發(fā)生之日起 日內(nèi),書面通告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保險賠償金應當用于提前清償乙方債權(或者向 公證機關提存)。
8. 其他約定
8.1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非保險事故),甲方應于事故發(fā)生之日起 日內(nèi),書面通告乙方損失情況,并于 日內(nèi)恢復原狀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等值擔保。
8.2 甲方對外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須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所得價款用于提前償還債務(或者向 公證機關提存)。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隱瞞抵押物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重復抵押、毀損、虛假登記等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xiàn)事項的,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等值擔保,并應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 %的違約金。
9.2 發(fā)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及時通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提供相應等值擔保的,甲方須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金額 %的違約金。
9.3 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被擔保主債權 %違約金。
9.4 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利益受到損害的,除按本條上述約定執(zhí)行外,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相應的損失賠償。
10.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交 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1.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登記的,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如抵押物非強制登記的,則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導致本合同無效。
11.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持一份,登記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約定抵押物抵押合同篇3
貸款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自(借款日)__年__月__日至(還款日)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錢款說明:
用途 還款須知 抵押說明
(第二條)借款方應按協(xié)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三條)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還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 天數(shù),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jīng)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天,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擔保抵押物 。附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期不歸還擔保抵押物歸貸款方。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 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