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1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xié)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yè)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于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
七、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xié)議條款,需另行協(xié)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委托人因貴州省晴隆縣自強洗煤廠被光照電站水庫淹沒而征用補償糾紛一案不服貴州省晴隆縣不予補償的有關決定,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特委托受托人的律師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晴隆縣自強洗煤廠被征用補償專項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盧大鵬律師為委托人的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全權代表楊常友向晴隆縣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訴及評估,以確保被征用的洗煤廠能夠得到公平的補償。
二、受托人的.代理事項和權限:代理委托人向辦案單位了解與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向委托人提供與代理事項有關的法律咨詢;就代理事項與辦案單位聯系、協(xié)調配合有關事宜;代理申請、評估并依法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三、代理律師已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沒有對委托人進行誤導和虛假承諾。
四、受托人及其指派的律師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隱私。
五、代理律師應當勤逸、謹慎、認真負責地依法辦理委托事項,全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六、委托人應當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代理律師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和全部資料,并根據實際需要做好相關配合工作,為早日完成委托事項創(chuàng)造條件。
七、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必須具有客觀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否則責任由委托人自負。
八、委托人提出以法律服務結果作為收取律師服務費的依據。經雙方協(xié)商約定:
1、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委托人預付________元(¥ .00元)給受托人作為代理律師辦理委托事項的交通費、資料費、通訊費等費用(該費用從今后應得的律師服務費中進行扣減)。
2、如案件能夠啟動再審程序,達到補償目的,委托托人自愿支付應得補償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給乙方作為勞動報酬。
九、協(xié)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zhí)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終止本協(xié)議,否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如委托人違約并不得要求受托人退還已收費用;如受托人違約應向委托人退還已收費用。
十、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委托人收到其依法應得補償款物之日止。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xié)議如需變更,雙方另行商議。
委托人:
受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3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地址:
負責人:
甲方(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第三人)有限公司因與(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其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師為甲方的本案一審、二審(如有)訴訟階段的代理人。
第二條乙方律師應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和道德規(guī)范,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履行代理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征求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第三條甲方應如實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有效(僅提供證據復印或復制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因甲方無法提供原件到庭核實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承擔以下的義務:
1、與乙方和代理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與本協(xié)議約定事項有關的資料,如實陳述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提供相關證據及相關材料,并保證證據、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本協(xié)議項下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代理律師;3、甲方應積極配合和協(xié)助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指定(郵箱:,電話:,傳真:)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聯絡人,有權代表甲方接收乙方之文件或工作指示,亦有權代表甲方向乙方遞交文件資料或傳達甲方之真實意思。如果甲方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代理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代理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該要求。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代理律師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承擔以下的義務:
1、代理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本著勤勉盡職的原則,按照本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和道德規(guī)范,依據事實和法律積極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或因緊急事件須臨時調整代理律師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指派(工作郵箱:,傳真:,電話:)為本合同項下之主辦律師及乙方的專職聯絡人,負責本合同所涉之法律事務的處理。如乙方或代理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4、代理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和代理律師就本協(xié)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代理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必須忠實于法律和事實,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法律意見,乙方律師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意見的,應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的金額以乙方基于本協(xié)議收取的律師服務費為限額;
7、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非因乙方原因(如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單位或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評估拍賣機構的原因)造成工作延誤或工作目的無法實現的,其責任不在乙方,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應收未收律師費有權收取;
8、乙方及代理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的進展情況,亦不得泄漏案件中了解的個人隱私或商業(yè)機密。
第六條乙方律師代理權限由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予以確定,《授權委托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條律師代理費及其支付
(一)律師代理費: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案的律師代理費按照“基礎代理費”+“風險代理費”計取,其中:
1、“基礎代理費”及其支付:甲方應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案的“基礎代理費”¥萬元(大寫:人民幣元整)。本協(xié)議簽訂后,無論本案出現任何結果甲方均應支付該“基礎代理費”,乙方亦無須退還。
2、“風險代理費”及其支付:
(1)甲方應按照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甲方減損金額的%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即:
“風險代理費”=(“原告起訴標的總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
若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不承擔責任的,或原告撤訴的,則“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甲方應承擔金額”視為“零”。
上述所稱“生效裁判文書”包括限不限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書、駁回起訴裁定書、撤訴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甲方如與原告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亦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應在本案取得上述生效裁判文書之日起五日內按上述約定比例及計算方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二)甲方應按約定將律師代理費轉賬支付至乙方的賬戶內[戶名:__律師事務所,賬號:,開戶行:銀行營業(yè)部]。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fā)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其付款前出具發(fā)票的,甲方僅限轉賬方式支付)。
(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約定按約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賠償乙方損失,且乙方有權暫?;蚪K止代理工作,有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費用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guī)定,代理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應由甲方支付的以下其他費用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由甲方按相關機構的規(guī)定或要求繳納;
2、乙方及代理律師辦案所需差旅費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外的)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票據,據實另行支付;
3、法院工作人員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或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應據實報銷;
4、查檔費、資料(打)復印費等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票據,由甲方據實報銷。第九條乙方就本案所涉及的訴訟風險,已如實告知甲方,甲方對本案存在敗訴的訴訟風險已預見并確認可接受。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用或向相關機構繳納應繳之費用等情況的,有權暫?;蛑兄勾砉ぷ鳎嘤袡嘟K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收未收費用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第十條如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違反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應交未交費用仍應予補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取得生效判決(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等)時止。
第十二條乙方和代理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xié)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乙方和代理律師提供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xié)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xié)議。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雙方應盡力協(xié)商解決,但若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于四川省成都市。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本頁以下無正文,為簽署欄)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
負責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
1、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yè)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并經吉林省司法廳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 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xù)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xù)承辦甲方委托的事項,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代理工作范圍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項:整理訴訟證據、撰寫訴訟文書,根據訴訟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門查詢、調查檔案、參加法庭審理;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鑒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鑒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于乙方工作范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并交與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并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并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xié)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第四條代理費用
4.1、根據《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yè)收費標準等因素,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交納代理費人民幣____元,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xié)議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長春市__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翻譯費、檔案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c、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d、案件在庭前通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委托代理權限
乙方律師的委托代理權限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zhí)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zhí)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權限
乙方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并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xié)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zh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于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本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繼續(x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5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guī)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xù)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xié)議。
甲方:___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6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協(xié)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xié)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zhí)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xié)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xié)議規(guī)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xié)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yè)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xié)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xié)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xié)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xié)議。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fā)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fā)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fā)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具有優(yōu)先效力。
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雙方如協(xié)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7
委托律師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發(fā)生________糾紛,甲方欲委托乙方為代理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權范圍
1.為訴訟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訴訟文件,參加法庭審理、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或反訴、申請強制執(zhí)行。為仲裁進行調查取證參加仲裁活動,承認、放棄或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
2.參與庭外調解、和解。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在本協(xié)議規(guī)定之權限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
2.全面及時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4.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5.將案件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給甲方。
6.及時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關檔案。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乙方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并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并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再和訴訟當事人或任何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xié)議。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xié)議內容。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
2.上述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其它費用。
第六條 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該等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律師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甲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提供的權益憑證非法等情形;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律師工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zhí)業(yè)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無故終止合同、再委托任何第三方、私自與訴訟當事人或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xié)議等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訴訟協(xié)議內容的,甲方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甲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支付律師費,每逾期一日按律師費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九條 關于退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簽字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8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甲方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委托 事務所的律師(以下簡稱乙方)風險代理,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作為為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據工作安排需要更換代理律師。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如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乙方有權中止代理,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yè)知識,按照法律規(guī)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成立并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過錯。
五、鑒定費、訴訟費等費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墊付。本合同實行風險代理,即乙方在辦案之前及辦案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后,再收取代理費。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案件代理費用按如下標準收?。?/p>
(一)若甲方通過訴訟程序,則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取證費等一切案件相關費用按實際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于收款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訴前經乙方律師指導達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門達成調解的,則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20__.00(大寫:貳仟元整)。
六、甲方應在獲得賠償款之時應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否則,甲方除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收取代理費的支出外,還須按應付代理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并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調解、第一審、第二審、執(zhí)行等階段。
八、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確認,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的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fā)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fā)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fā)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乙方發(fā)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fā)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注: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zhí)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10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有委托乙方辦理法律事務之需要。鑒于乙方具有處理甲方委托事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簽訂本協(xié)議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如下法律事務
1、選擇并購模式
(1)股權并購,包括受讓股權、增資并購和合并并購。
(2)資產并購,包括直接并購和間接并購。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據目標企業(yè)的行業(yè)、住所地、適用法律等情況為客戶設計專業(yè)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購模式,從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購的成功。
2、協(xié)助并購談判
由于并購涉及公司、股東、高管、職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關系錯綜復雜,因此一般的并購都會經歷一段時間的艱苦談判,而談判經驗、技巧的高低甚至會直接影響到并購項目的成功與否。律師作為法律方面的專業(yè)人員,可以憑自身掌握的專業(yè)知識幫助甲方和目標公司在談判時進行取舍,權衡利弊。
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專業(yè)的律師團隊,有著高超的談判技巧??梢詤f(xié)助客戶高質量的完成并購談判,為項目成功的做好準備。
3、律師盡職調查
任何一項并購都存在風險,關鍵在于風險的防范。而由律師出具專業(yè)的盡職調查報告,則可以發(fā)現風險,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購模式存在風險不盡相同,股權并購的風險主要有:股權瑕疵。股東權益瑕疵。固定交易風險。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員工風險。稅務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投資風險。目標公司重大訴訟風險。投資公司控股風險等。資產并購的風險主要有:資產瑕疵(存在抵押、質押、擔保等)。目標公司員工風險。并購程序風險等。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戶出具詳盡的盡職調查報告包括但不限于:
(1)關于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并購的授權與批準情況。
(2)關于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出資情況。
(3)關于目標公司對外投資情況。
(4)目標公司股本變動及相應合同、章程、決議情況。
(5)關于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產、清算等情況。
(6)關于目標公司財產權利情況。
(7)目標公司重大合同及債權債務情況。
(8)目標公司組織機構及治理結構。
(9)目標公司關聯交易及同業(yè)競爭情況。
(10)目標公司人力資源狀況。
4、起草、審查并購法律文件
盡職調查可以在前期發(fā)現風險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購協(xié)議是并購項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豐富的并購協(xié)議是并購成功及以后可能訴訟的關鍵。并購協(xié)議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協(xié)議、備忘錄、單項合同、以及最終的并購合同及各種附件。數量較多且內容龐雜,需要專業(yè)律師來涉及并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戶提供專業(yè)、完善、低風險的并購協(xié)議。
5、并購稅務籌劃
由于一般并購規(guī)模都較大,涉及資產及現金流動較多,因此一項并購交易雙方的應繳稅額也是相當巨大的。并購雙方錯誤的模式選擇及交易方式等行為往往會增加稅務成本,給企業(yè)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戶設計專業(yè)的稅務方案。
6、并購整合法律服務
只有并購無整合就會大而不強,要通過并購做大做強,就非常需要并購后的整合。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根據不同的客戶提供專業(yè)的并購整合方案。
7、企業(yè)風險防范專項法律服務
當前,我國眾多經濟實體中,特別是中小企業(yè)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設立、運營、合同簽訂、人力資源等方面存在問題甚至違法行為。這對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利潤的持續(xù)增長都帶來很大的隱患,因此需要專業(yè)的律師團隊來診斷風險并消除風險。
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專業(yè)的律師團隊,可以為客戶提供完善的風險防范法律服務。
二、乙方委派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師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繼續(xù)履行受托之職責。
三、甲方的義務
1、支持、協(xié)助乙方律師開展工作,并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師的要求及時提供委托事務的背景材料及有關資料、數據等,并對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3、對乙方出具的策劃、設計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約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應的酬金。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律師代理費
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務的復雜程度、所涉標的及工作用時,經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酬金元,付費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2、并購雙方簽訂意向協(xié)議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3、收購完成之日,付代理費用的40%。甲方應按協(xié)議約定支付代理費,如逾期支付,則按應付款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律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
3、案件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七、代理協(xié)議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協(xié)議。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的乙方其他義務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xié)議: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范圍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協(xié)議的。
2、甲方無故終止本協(xié)議的,乙方已收律師代理費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
3、乙方律師確因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執(zhí)業(yè)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xié)議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xié)議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十、爭議的處理
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xié)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二、雙方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訴訟委托律師代理合同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為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制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范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于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為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為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為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并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
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于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并于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qū)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為標準。
2、甲方對于委托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于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于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于確定免于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訴訟費、鑒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為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fā)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日乙方:
年月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