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的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東證-水礦集團項目股權投資基金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進行基金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優(yōu)勢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甲方保證委托資產的來源及用途合法;
1.1.2 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協議的相關權利、義務,本委托事項符合其決策程序的要求;
1.1.3 甲方了解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所投資資產管理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征,愿意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
1.1.4 甲方承諾其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投資目的、投資偏好、投資限制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真實、完整、準確、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前述信息資料如發(fā)生任何實質性變更,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1.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2.1 乙方保證已在簽訂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資產委托人說明了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投資工具的運作市場及方式,同時揭示了相關風險;
1.2.2 乙方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但不保證資產管理投資一定盈利,也不保證資產投資的最低收益。
2、委托資產的種類及金額
2.1 甲方委托管理的東證-水礦集團項目股權投資基金為貨幣資金,計人民幣5億元。
2.2 甲方在委托期限根據水礦集團項目股權投資增加或減少委托資產金額;則增加或減少委托資產款項的有效期限應至本協議委托期限屆滿。
4、委托期限
為東證-水礦集團項目股權投資基金依法存續(xù)期間。
5、管理費及業(yè)績獎勵的計算標淮和支付方式
5.1管理費
5.1.1 管理費的計算標準
甲方應每月末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委托管理費。管理費的年費率2%,是以甲方實際投資的金額和投資時間為基礎計算;第一年以實際投資的資金額為基數計提管理費;從第二年開始,以已經投資資金的資產凈值為基數計提當年的管理費。
5.1.2 管理費的支付方式
自甲方成立后的每月最后一天計提當月的管理費,不足一個月的按時間比例計提。在次月初的前 個工作日內,由托管人根據乙方的指令從委托資產中扣除當期計提的管理費并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遇當月最后一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計提。
5.1.3費用調整
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及國家政策要求調整管理費率。如管理費率的調整,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應于新費率實施日前 15 個工作日內負責通知甲方。
5.2 業(yè)績獎勵
除支付乙方的管理費外,如所投資項目盈利,甲方將在該投資項目利潤分配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為該盈利項目凈利潤的20%,以作為乙方的業(yè)績獎勵。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并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6.2 甲方保證委托資產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6.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第2條的約定將委托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6.4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托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存儲。
7、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
7.2受托處理合伙企業(yè)投資項目的管理事務,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合伙企業(yè)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7.3 有權根據有關約定收取管理費及業(yè)績獎勵;
7.2 乙方對甲方的資產的管理應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并依據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維護合伙企業(yè)的最大利益;
7.4 受托執(zhí)行甲方資產相關事務,辦理甲方資產投資過程中相關手續(xù);
7.5 管理人應當按季度向甲方執(zhí)行合伙人報告事務執(zhí)行情況以及甲方資產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執(zhí)行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7.6 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7.7 乙方保證執(zhí)行事務的合法合規(guī)性;
7.8 乙方保證委托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的活動;
7.9 乙方應及時清算甲方委托資產的投資收益,并在甲方通過分紅方案后 個工作日內足額支付現金紅利。如果將現金紅利轉為基金增資的再投資,則乙方承諾將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甲方資產的增資工作。
8、到期結算
8.1 結算原則
委托資產到期,應按專用賬戶內的資產總金額加上所投資股權的結算金額扣除有關稅費和乙方管理費及業(yè)務獎勵后的余額結算。
8.2 結算結果以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確認為準。
8.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將結算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內。
9、本協議的變更
9.1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變更。
9.2 對本協議任何形式的變更、補充,管理人應當在變更或補充發(fā)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有關部門備案。
10、本協議的終止
如存在以下情形,本協議終止:
10.1 本協議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
10.2 甲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0.3 乙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0.4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終止的;
10.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1、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12.2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3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對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15日內向對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4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本協議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本協議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協議的能力,則本協議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3、協議解除
13.1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條件解除本協議。
13.2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協議的,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政府證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協議書,不能視為違約行為,相互之間不得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或其他任何責任。
14、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各方履行本協議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有權向對 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其他事項
15.1 本協議自本協議各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上各方的簽字代表,應視為各方的授權代表,包括各方授權其為履行本協議而在其他相關文件上的簽字。
15.2本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由本協議各方協商決定;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15.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國家或地方頒布新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修訂相關規(guī)定,本協議按照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修訂,如果出現沖突、爭議或者分歧,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15.4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本協議被宣布為無效或被解除,則附件中的其他協議也為無效或應被解除。
15.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賬戶委托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為期______個月(周),客戶如自己操作失誤等自身原因造成中途停配或退配,不足一月(周)仍按月(周)收取管理費。
一、甲方提供帳戶(_______________證券賬號),委托乙方進行交易和操作。
二、帳戶交易贏利部分全部屬于乙方所有,同樣,乙方承擔全部交易風險,甲方不承擔交易風險。乙方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三、為了確保甲方的帳戶資金安全,控制風險,乙方須交一定比例的風險保證金本帳戶原始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其中甲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乙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乙方須支付甲方所提供的配比資金_________(大寫)管理費給甲方,分別按周平均扣除。因停牌甲方照常收取管理費。如停牌時間超過配資協議期限,乙方須支付延期管理費,按周收取,不足一周算一周。
四、乙方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60%時必須是半倉以下操作,注意主動止損或者甲方出一部分資金,75%的時候甲方有權強行平倉,如果乙方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有對乙方資金的追溯權。
五、如果交易中乙方資金風險達到警戒線以下,乙方應該主動平倉或者及時追加保證金后方可繼續(xù)交易,如果甲方強行平倉后乙方在沒有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行繼續(xù)開倉 ,贏利部分將全部扣除(該筆交易),虧損自行負責。
六、由于網絡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甲方可根據乙方的交易具體情況,如乙方個人方面原因不能如期或不能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合作關系;終止合作時甲方應扣除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管理費后及時退還乙方此時所剩有的風險保證金和贏利。如乙方出現違約的行為,所余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甲方提供帳戶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帳戶,所余保證金不退,停止合作。
九、交易費,其它費用如印花稅等,由證券公司標準收取,乙方自已承擔。
十、客戶不得進行以下操作,否則視違約行為如:
1、當日跌幅超過8%或跌停板不可進倉。
2、有連續(xù)跌停的股第一次打開不可進倉,或盤中跌停的如果再打開也不可進倉。
3、流通市值小于人民幣15億元的股不可進倉。
4、st股不可進倉。權證不可持倉過夜。
5、持倉過夜的資金額不可超過乙方自已現余保證資金的5倍。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為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 期: 日 期: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3
建設單位:
監(jiān)理單位:
根據業(yè)主的委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由監(jiān)理方承擔永州市 工程建設監(jiān)理業(yè)務。為明確雙方在建設監(jiān)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監(jiān)理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投資性質:
第二條 監(jiān)理工程的范圍及其工程造價
一、范圍:
二、工程造價:根據工程概算,暫定為人民幣
第三條 監(jiān)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監(jiān)理內容及職責:
一、協助業(yè)主落實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并編制《監(jiān)理規(guī)劃》、《監(jiān)理實施細則》送業(yè)主審查備案。
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并經施工單位領導機構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提出監(jiān)理意見并監(jiān)督檢查實施。
三、審查承建單位和業(yè)主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guī)格型號和質量。
四、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國家的相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設計圖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安裝。核查施工工程的主要部位、環(huán)節(jié)以及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控制工程質量。
五、對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構件的出廠合格證、質檢報告進行核定。如發(fā)現不實之處,有權責成施工單位對材質進行抽檢,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構件等用于工程擬定部位。
六、檢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設備及關鍵材料是否符合設計文件或合同所規(guī)定的廠家、型號、規(guī)格、數量以及質量標準,在施工單位或業(yè)主訂貨前,根據需要并經業(yè)主同意可對生產廠家進行了解考察,但所發(fā)生的差旅費用由訂貨單位承擔。
七、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施工單位所在的工程進度計劃,檢查施工單位填報的旬、月、季等報表,隨時提出監(jiān)理意見,控制工程進度計劃。
八、關于重大的設計修改和技術洽商,除提出監(jiān)理意見之外,應征得業(yè)主及設計單位的意見,并由原設計單位進行修改并出具正式變更通知后方可實施。
九、監(jiān)督檢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護措施。
十、對施工單位提出的各階段分部分項工程及時進行檢查、驗收。組織單位工程的初步驗收并簽署意見,參加業(yè)主組織的最終驗收。
十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完成各階段及全套竣工圖的工作并整理各種必須歸檔的資料,交業(yè)主歸檔。
十二、主持工程中出現的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提出處理意見,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五條 業(yè)主職責
一、負責辦理或委托承包單位辦理開工前的拆遷、施工用地、水源、電源、通訊、運輸道路、施工許可證等申報手續(xù)。
二、提供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勘察資料、設計圖紙文件(一式二套)、設計概算、預算、施工承包合同或協議一式二份(包括合同協議附件)。
三、業(yè)主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圍、有權作出迅速的決定和快捷提供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
四、業(yè)主在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確委托監(jiān)理有關職責的權力和條款,以確保施工承包單位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理合同的規(guī)定,對工程建設進行實質性監(jiān)督管理。
五、業(yè)主負責將與設計單位有關的委托監(jiān)理條款通知設計單位,以取得設計單位的配合。
六、業(yè)主必須為監(jiān)理人同提供必要的駐現場辦公和臨時住宿用房等,并協助監(jiān)理方解決駐現場人員的生活問題。
第六條 監(jiān)理依據
一、業(yè)主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正式施工合同或協議文件。
二、正式的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說明。
三、國家、地方現行的建筑、市政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施工驗收規(guī)范。
四、當地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五、《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第七條 經雙方協商,業(yè)主同意監(jiān)理方根據被監(jiān)理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監(jiān)理組織機構,并委派 為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授予代表行使監(jiān)理合同范圍以內的全部有限權力。
第八條 監(jiān)理酬金及其支付規(guī)定
一、監(jiān)理方根據20_年3月30日國家發(fā)改委、建設部[20_]670號《建設工程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guī)定》及當地實際情況,建設監(jiān)理酬金按監(jiān)理方承擔監(jiān)理范圍的工程造價的 計取,或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取,酬金約 萬元,具體以最終的工程結算總價或按最終竣工總建筑面積為計費基數。
二、監(jiān)理酬金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施工監(jiān)理組織機構建立后5日內業(yè)主向監(jiān)理方支付 萬元, 年 月 日前支付監(jiān)理費 萬元,以后每月底之前支付監(jiān)理費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全部余額監(jiān)理費。
第九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監(jiān)理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如因業(yè)主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斷合同或延長合同監(jiān)理期限時,監(jiān)理方為此項目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業(yè)主承擔,如系監(jiān)理方原因則監(jiān)理
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監(jiān)理方自負。
第十條 本合同規(guī)定的監(jiān)理酬金,監(jiān)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務時可全額計取,如因監(jiān)理失職造成質量事故損失時,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損失外,監(jiān)理方應按一定的比例退還監(jiān)理酬金,其計算方法為:直接損失金額×監(jiān)理取費百分比=應退還監(jiān)理費(扣除稅金) 如工期超過本合同約定監(jiān)理期限,雙方商定按每月支付監(jiān)理費 萬元執(zhí)行或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監(jiān)理方在工程監(jiān)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業(yè)主、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并采納實施,且切實有力的保證整個工程前竣工,業(yè)主將給予 萬元作為監(jiān)理方的獎勵。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倘若任何一方嚴重地不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30天后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并由違約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且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由于任何非政府行為例如天災、山崩、雷擊、地震、火災、爆炸、水災、公敵行為、戰(zhàn)爭和封鎖造成的不可抗拒的影響,致使業(yè)主或監(jiān)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必須就不可抗拒影響詳情,以書函或電函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其后15天,將有關機構簽發(fā)的證明書寄予另一方,以供確認。
若不可抗拒的影響連續(xù)超過120天,雙方必須解除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的問題,倘若合同已無效,并不能繼續(xù)執(zhí)行,雙方必須通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第十四條 其它事項
一、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guī)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三、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四、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jiān)理費結清時自然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
建設單位(業(yè)主): 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理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yè)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yè)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yè)基本情況
1.物業(yè)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yè)的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本物業(yè)的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yǎng)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商業(yè)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huán)境衛(wèi)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wèi)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jiān)控、巡視、門崗執(zhí)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yè)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qū)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業(yè)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采取批評、規(guī)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yè)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yè)主公約并監(jiān)督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yè)管理制度;
4.檢查監(jiān)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yè)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yè)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不按規(guī)定交納物業(yè)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fā)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yè)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1.在業(yè)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yè)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yè)管理制度;
3.檢查監(jiān)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yè)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yè)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yè)務和物業(yè)使用人不按規(guī)定交納物業(yè)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fā)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yè)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yè)管理制度;
2.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業(yè)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yè)的專項管理業(yè)務,但不得將本物業(yè)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yǎng)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告知物業(yè)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當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裝修物業(yè)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jiān)督;
7.負責編制物業(yè)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yè)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yè)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yè)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yè)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yè)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_________
4.公共環(huán)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yè)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yè)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yǎng)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fā)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yǎng)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guī)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xù)。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yōu)秀,大多數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xù)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yè)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yè)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xù)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5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
乙 方: 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托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托,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對產權屬于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guī)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間(套)帶有衛(wèi)生間且設施設備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筑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wèi)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wèi)生、冷藏等設備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所有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yè)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托并舉行酒店試營業(yè)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yè)日起,享受并承擔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yè)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正式全面營業(yè)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裝修、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yè)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xù)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yè)。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yè)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yè)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yè)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yè)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yè)收入減去酒店營業(yè)稅金、營業(yè)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營業(yè)稅金”是指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yè)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yè)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yè)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銹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傭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fā)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fā)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非經營費用”下列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利潤(GOP)時,應從酒店總費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資產折舊;
2、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3、酒店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費;
5、城市房地產稅和所得稅;
6、財產保險費;
7、貸款利息;
8、匯兌損失;
9、甲方董事會經費;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11、受甲方委托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12、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fā)生的費用。
“嘉瑞賓”是指國家工商局頒布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嘉瑞賓”(包括中、英文)字樣,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標識,以及可能出現的與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屬下企業(yè)相關的“嘉瑞賓”文字與標識圖型。
“嘉瑞賓模式”包括酒店建造與硬件配置、“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運行質量監(jiān)控與業(yè)績考評體系”等標準化文本,是指由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級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與標準推行并實施的酒店經營、管理、服務一攬子規(guī)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項
鑒于乙方為酒店專業(yè)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全權委托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jiān)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tài)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
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qū)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并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guī)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yè)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托給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guī)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件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guī)定的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后,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托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yè)前進行的各種開業(yè)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yè)日后,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yè)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yè)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jiān)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xù);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yè)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保證采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yè)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yè)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yè)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采購清單及采購計劃(采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采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yè)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yè)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yè)前預算,預算項目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置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yè)儀式、開業(yè)典禮以及試營業(yè)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后,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準乙方提交的開業(yè)前預算后,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yè)日后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yè)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yè)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余,乙方應將余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yè)前預算范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yè)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后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yè)和正式營業(yè)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yè)和正式營業(yè)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于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系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yè)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yǎng)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并授權后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文件(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后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準上述文件,乙方應嚴格執(zhí)行經甲方批準的上述文件;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后,于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范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后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準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yè)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yè)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yè)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guī)定的月營業(yè)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費率,于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guī)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費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筑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yè)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yǎng)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yè)日起每年從營業(yè)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設備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并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yè)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yè)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后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項目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guī)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guī)的規(guī)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有關法規(guī)和政策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yè)會計制度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qū)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后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y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后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布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后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guī)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yè)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文件、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制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yè)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guī)范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xù)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傤~應不低于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準,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準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準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后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guī)定的義務,并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后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規(guī)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guī)和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xù)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guī)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yè)后,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于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yè)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xù)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yè)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于旅游市場發(fā)生行業(yè)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fā)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zhí)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6
合同雙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城,乙方團隊具有管理經驗與技術,向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標責任管理的方式全權委托乙方團隊管理
2、乙方作為全權管理方的目標任務是:在合同期內,將人員調配、經營、管理、服務水平、營業(yè)利潤和效益創(chuàng)造并保持在地同行業(yè)同標準的最佳水平,并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費及核算、支付
1、乙方團隊工資報酬為每月_______元,簽定合同后,預付當月管理費共計_______ 元,調整期為一個月,一個月后管理費的20%和業(yè)績掛靠,業(yè)績指標調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費為一月一付,采取預付形式。
2、甲方按時以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費和提成。
3、除乙方派駐3名管理人員外,受管理場所全部員工工資和所有費用皆由甲方負責,并經乙方簽字審批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時向員工發(fā)放和支付。不得無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則乙方視甲方重大違約.
4、乙方團隊共派駐3名管理人員,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支付管理費后,乙方管理團隊全面展開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內,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管理人員進行輪換或調配,但不能減少編制人員數量。
五、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負責協調受管理場所的外部一切關系、場內秩序和鄰里矛盾。
2、 甲方對受管理場所的經營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jiān)管權,乙方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內經營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為乙方管理人員無償提供住宿(賓館待遇)
5、 相關的人員調撥,包括營銷團隊、所有工作人員的因工作需要往來的交通費、資源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費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內,為了場所的發(fā)展,可到一至兩家其它娛樂場所進行考察,甲方負責報銷考察費用。
六、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場所的全程籌備和全權經營管理權,包括業(yè)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辭退權、獎罰權、物資審批權、作價權、折扣權和簽免權。
2、 乙方應以受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責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場所全面運作標準和所有工作程序,對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檢查、監(jiān)督財務收支狀況的權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變更、終止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依據。
2、甲方單位因嚴重虧損而關門、停業(yè)或行政部門責令關門停業(yè)。
3、不可抗力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費或提成并超過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員工工資,導致影響受管理場所管理人員正常管理經營。
(3)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降低待遇,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乙方沒有履行正常管理職責。。
(3)合同履行屆滿
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若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補償。
十、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另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的合同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yè)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yè)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yè)基本情況
1.物業(yè)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yè)的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本物業(yè)的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yǎng)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yǎng)護和管理,包括商業(yè)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huán)境衛(wèi)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wèi)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jiān)控、巡視、門崗執(zhí)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yè)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qū)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業(yè)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采取批評、規(guī)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yè)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yè)主公約并監(jiān)督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yè)管理制度;
4.檢查監(jiān)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yè)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yè)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不按規(guī)定交納物業(yè)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fā)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yè)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1.在業(yè)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yè)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yè)管理制度;
3.檢查監(jiān)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yè)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yè)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yè)務和物業(yè)使用人不按規(guī)定交納物業(yè)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fā)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yè)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yè)管理制度;
2.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違反業(yè)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yè)的專項管理業(yè)務,但不得將本物業(yè)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yǎng)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告知物業(yè)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當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裝修物業(yè)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jiān)督;
7.負責編制物業(yè)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yè)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yè)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yè)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yè)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yè)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yǎng)護:_________
4.公共環(huán)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yè)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yè)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yè)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yǎng)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fā)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yè)主或物業(yè)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yǎng)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yǎng)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guī)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xù)。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yōu)秀,大多數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xù)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yè)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yè)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xù)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