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間的學生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在校期間的學生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在校期間的學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法。
1.在校學生一般是不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而是應當簽訂三方協(xié)議,已經畢業(yè)的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及時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不合法是不是就沒有法律效力了呢
勞動合同不合法,當然沒有法律效力。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合同某條款不合法,該條款無效,而其它的條款只要合法,是仍然有效的,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維權要點有什么
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維權要點有如下:
1.提高自身素質,學法懂法用法。
一旦發(fā)生爭議糾紛,要及時請工會維權或者聘請律師代理,尋求法律援助。
2.注意收集與勞動關系相關的證據要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比如發(fā)生爭議之前就要注意搜集用人單位招工招聘記錄、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繳納各項保險記錄、工作證、出入證、工作安排、開會通知、報銷單據等等,以證明勞動者確實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3.尋求解決途徑。
取得上述證據后,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以求達成和解。如果協(xié)商和調解不成,則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有哪幾種
勞動合同有以下幾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范圍廣,應變能力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xù)進行工作的崗位。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于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xié)議。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qū)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qū)別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有:
1、主體不同
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還可以一方是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勞務合同提供勞動一方主體的多樣性與勞動合同提供勞動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區(qū)別。
2、雙方當事人關系不同
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在勞動關系確立后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雙方之間具有領導與被領導、支配與被支配的隸屬關系;勞務合同的一方無須成為另一方成員即可為需方提供勞動,雙方之間的地位自始至終是平等的。
3、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由于在勞動關系確立后具有隸屬關系,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支配,因此在提供勞動過程中的風險責任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提供勞動的一方有權自行支配勞動,因此勞動風險責任自行承擔。
4、法律干預程度不同
因勞動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工資,具有按勞分配性質,工資除當事人自行約定數額外,其他如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而勞務合同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務費,主要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價格及支付方式等,國家法律不過分干涉。
5、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不同
勞務合同屬于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及合同法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而勞動合同糾紛屬于勞動法調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