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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 李金 制度

公司應按海關總署和當?shù)睾jP的規(guī)定對保稅倉庫進行分類管理及實施年審制度。

公司負責人和保稅物流中心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海關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守海關監(jiān)管規(guī)定,接受海關培訓。

公司應當如實填寫有關單證、倉庫賬冊,真實記錄并全面反映其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倉庫月度收、付、存情況表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并定期以計算機電子數(shù)據(jù)和書面形式報送主管海關。

保稅倉儲貨物進入公司倉庫前,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供貨物清單及發(fā)票,經海關核準后簽發(fā)“入庫核準單”方可進貨。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2)

保稅倉儲貨物出庫運往境內其他地方的,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報關單,并隨附出庫單據(jù)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稅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xù)并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fā)運貨物。

從異地提取保稅倉儲貨物出庫的,可以在保稅倉庫主管海關報關,也可以按照海關規(guī)定辦理轉關手續(xù)。

出庫保稅倉儲貨物批量少、批次頻繁的,經海關批準可以辦理集中報關手續(xù)。

保稅倉儲貨物出庫復運往境外的,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出口報關單,并隨附出庫單據(jù)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稅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xù)并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fā)運貨物。

出境貨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稅倉庫主管海關的,經海關批準,可以在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xù),也可以按照海關規(guī)定辦理轉關手續(xù)。

存入公司保稅倉庫的保稅貨物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出具的“出庫審批單”和海關加蓋印章的“出口報關單”;保稅貨物用于來料加工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核實的加蓋放行章的“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保稅貨物轉為一般貿易進口貨物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加蓋放行章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俺隹趫箨P單”或“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或“進口貨物報關單”均一式兩份,其中庫管員應留存一份交倉庫主管,作為保稅貨物出庫核銷依據(jù)。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3)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tài)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罊C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shù)毓蚕罊C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guī)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qū)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qū)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qū)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4)

本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guī)定》制訂,保稅物流中心全體人員均須無條件遵守本規(guī)定。

公司的保稅倉庫為公共型保稅倉庫,是經海關批準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xù)貨物的倉庫。

下列貨物,經海關批準可以存入公司保稅倉庫:

加工貿易進口貨物。

轉口貨物。

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

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外商暫存貨物。

未辦結海關手續(xù)的一般貿易貨物。

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xù)的貨物。

倉庫內不得存放國家禁止進境貨物,不得存放未經批準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wèi)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國家限制進境貨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5)

倉庫消防管理制度是超市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部分。超市制定倉庫消防管理制度當然是為了確保超市倉庫的安全及超市工作人員的.安全。因此超市員工要遵照超市倉庫消防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使用的電燈泡不能超過60w。

5、庫房中所設置臨時電線的存在時間不能超過2星期。

6、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7、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8、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6)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

2、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短路、絕緣老化等;

3、對易燃易爆物品嚴格加強管理

4、按規(guī)定配置維護消防設備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安全通道等);

5、庫房外要有消防車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

6、加強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素質,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7、根據(jù)倉庫的實際情況作以補充完善要求。

倉庫防火要注意:

1、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2、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4、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7)

(一)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電工資格的專業(yè)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電源及電器設備。

(二)禁止在倉庫內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yè)的,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發(fā)現(xiàn)吸煙的對吸煙人一次罰款200元,倉庫內發(fā)現(xiàn)煙頭,對倉庫管理人每個煙頭罰款100元。

(四)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huán)境影響,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擺放穩(wěn)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五)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倉庫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六)對倉庫內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在防火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記錄。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整改完畢,負責整改人員應上報至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未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個人或部門,倉庫管理人應根據(jù)相關獎懲措施對責任人進行懲處。

(七)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開展防火檢查。

(八)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獎懲條件和標準,每季度進行一次考評。對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履行消防職責的部門和個人予以經濟處罰;對引發(fā)火災事故苗頭的,未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對當事人視情給予相應行政處理;對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相關人員,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8)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tài)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罊C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shù)毓蚕罊C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guī)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qū)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qū)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qū)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9)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xù),方可作業(yè)。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guī)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消防簡介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 生活、 工作、 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 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wèi)隊及 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比纾罕仨氉ズ孟拦ぷ?。例如:消防車、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 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F(xiàn)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起源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 江戶時代開始出現(xiàn)這個詞。最早見于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fā)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跋馈币辉~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跋馈币辉~的出現(xiàn),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馂呐c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fā)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范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0)

1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身體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

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

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jù)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

4.8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shù)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進入?;穬Υ鎱^(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窌r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jù)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guī)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fā)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貨物裝卸單》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1)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guī)定而制定,嚴格執(zhí)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確保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jù)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xiàn)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guī)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xiàn)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2)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huán)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廠安環(huán)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3)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shù)男M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qū)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4)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guī)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jiān)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jù)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jù)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guī)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xiàn)有規(guī)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zhí)行本規(guī)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yè)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guī)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jù)本規(guī)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即行廢止。

倉庫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精選篇15)

1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管理規(guī)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xù)。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jù)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shù)谋4娲胧?,確保物料存儲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guī)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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